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室内装饰工程监理行业也应运而生,逐渐成为工程建设领域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为规范室内装饰工程监理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室内装饰行业的健康发展,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联合制定的我国首份《上海市室内装饰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本(2014版)》,分别对“全托式监理服务”、“全过程监理服务”、“全套节点监理服务”以及“单项监理服务”等作出具体约定要求,并纳入了合同相关条款,填补了目前国内监理市场专项合同和服务标准的空白。
本《监理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将有利于监理行业逐步朝着服务规范化、收费合理化、质量统一化、验收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本《监理合同》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上海爱正室内装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民装饰监理有限公司、上海老田建筑装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同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监理合同》参与起草单位:
上海季建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长茂装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八旗装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李如会展原创设计工作室有限公司、上海聚箐装饰装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再启装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本《监理合同》主要起草人:
曹荣昌、何天华、黄长兴、刘澄华、李兴龙、卞福康、田万康、顾金龙、朱建忠、金卫平、来经培
本《监理合同》2014年5月首次发布施行,在本市室内装饰工程监理活动中,当事人均可使用该《监理合同》。
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