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实行)
为提高室内装饰监理专业委员会管理水平,提振会员单位的社会责任心,强化会员单位的工作执行力,实现“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形成“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经本委员会主任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室内装饰监理企业考核评估年审管理制度。
一、考核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范合同及与之配套的服务标准和行业服务指导价,协会及专委会颁发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考核评估年审措施:
1、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分为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领导小组由本专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执行小组由本专委会投诉处理部单位、质量技术部单位、技术培训部单位及部分会员单位组成。
2、考评体系 实行年度12分考评制,即每个会员单位年度分为12分,凡被扣分达6分者,专委会发出黄牌警告,并在专委会官网上公布;凡被扣分达12分者,专委会亮出红牌:企业年审一票否,决取消会员资格,并将在专委会官网及相关传媒上予以公布。
三、考评内容和方式
1、考评扣分内容:
1.1给室内装饰监理行业造成负面影响(如客户投诉、媒体曝光);
1.2执行规范合同、服务标准、指导价及行业有关制度不力;
1.3专委会执行小组巡查考评发现的工作缺失(如在监理服务范围内的3.15标准主控项目未达标或其他造成后遗症的质量问题)。
2、考评方式:
根据考评扣分内容,由执行小组抽查打分评定与专委会日常统计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原则上按季度进行一次评估统计,半年进行一次抽检考评,年度进行年终总评。
季评、半年评将及时公布,年终将开会总评,对优胜者予以表彰。
3、考核内容分为A、B、C三类等级:
A类属于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范和行业有关规定的行为,被媒体公开曝光且对社会影响造成负面效应;
B类属于违反规范制度,对安全质量、使用功能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质量问题或被投诉且系主要责任方又处理不当造成负面影响的;
C类属于每个主控项目未达标或5个非主控项目未达标。
A类问题,每次发生扣除6分;B类问题,每次发生扣除2分,C类问题,每次发生扣除1分
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监理专业委员会
201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