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监理专业委员会决议
关于充实完善专委会组织机制建设的决定
2016年4月20日下午二时,监理专业委员会在杨树浦路2300号上海盈硕消防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主任会议,经讨论表决如下:
一、根据2015年5月30日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监理专委会颁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监理专委会领导班子机制的内容决定》第4点:“凡在担任专委会决策管理期间,连续三次未经同意无故缺席者(即本人不参加专委会会议及活动也不委派人员参加)则自动放弃专委会决策管理席位;凡没有履行专委会赋予的工作职责,经专委会主任会议表决通过,可取消其专委会决策管理席位”。对此上海爱正室内装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不再担任专委会付主任单位、老田建筑装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不再担任专委会的顾问单位。
二 、2015年4月15日颁发的《关于设立增加投诉处理专家小组观察员》至今已过半年,按此规定观察员单位应予以转正,此次会议由专委会主任、付主任单位、正、付秘书长等人组成投票小组,对4家观察员单位增选为付主任单位进行投票选举,发出5票,回收5票。
经统计:长茂得5票、八旗得4票、千家得4票、易之居得4票。
根据选举规定,超过半数即为有效,因此上海长茂装饰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八旗装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千家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易至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即日起增选为专委会付主任单位。
特此决定
上海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监理专业委员会
2016年4月20日
报送:上海室内装饰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