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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室内装饰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015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特别告知

1.  本合同是指室内装饰工程的范围,包括含建筑装饰工程中加固改建的内容。
2.  本合同适用于室内装饰工程含各种类型房型结构的装饰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
3.  “普通型住宅室内装饰”是指普通型套内在150㎡之内面积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
4.  本合同是受委托方对室内装饰工程需进行监理时而签订;示范合同文本为推荐使用。
5.  词语和用语,除上下文另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5.1“工程”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监理的工作。
5.2“委托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
5.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
5.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方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方同意监理方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5.6“承包方”是指除监理方以外,委托方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5.7“工程监理的工作正常”是指双方本合同所约定,委托方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5.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方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方或承包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阻碍或延误,因而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5.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方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5.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阶段。
5.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6.  本合同使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行政的、行业、以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7.  本合同文件中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面,解释和说明。如遇其它文字和语言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上海市室内装饰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                
承接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拟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1. 委托监理工程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工程规模:                 
1.4工程结构:                 
1.5工程投资:                

2. 监理服务方式及操作规程 附件一、附件二
室内装饰工程监理服务分为(一)全托式(旁站式)监理服务,(二)全过程监理服务(三)全套节点监理服务(四)单项监理服务。
本工程委托监理属于(全称填写第        监理服务方式),(另附监理履约服务具体要求)附件一
室内装饰工程监理服务操作规程(试 行)附件二

3. 本工程监理服务依据(即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 委托方《室内装饰工程委托监理的委托书》;
3.2 上海市室内装饰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
3.3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4. 本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5. 监理服务法规依据及监理范围、内容:
5.1  监理服务法规依据
(1)国家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2)现行的法规和规章;(3)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现行的规范和标准;(4)本工程的设计文件;(5)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加工订货合同、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6)上海市现行的工程计价相关文件规定;(7)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文件。

5.2  监理范围和监理内容: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1)本工程施工图纸范 围内。 ①土建改造工程 ②装饰装修工程 ③强弱电工程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期;(2)施工期的全过程监理。 ①进行工程质量控制 ②投资控制 ③进度控制 ④组织协调 ⑤合同管理 ⑥安全文明等的施工监理工作;(3)会同委托方。 ①协调与本工程有关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②审查施工方的工程结算 ③督促施工方做好施工资料归档工作。并非普通型住宅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应在进场   天内递交适用该工程的监理规划。

6. 监理报酬及支付方式
6.1  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监    理报酬:
6.1.1  本工程的监理报酬按工程总造价      万元   %的费率取费,监理报酬为        元整,包含监理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6.1.2  或按行业指导价方式(户室、平方米)      元计   元
6.2  支付方式双方约定。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理报酬合同金额的   %作为合同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      元整;工程工期过半   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理报酬合同金额   %的中期款,中期款金额为      元整;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监理报酬合同金额   %,合格   工作日内,竣工验收期金额为        元整;在竣工工程移交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理报酬合同金额10%的尾款,尾款金额为      元整

6.3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委托监理    合同的约定,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6.4  奖励办法:工程验收合格后,对于其中在履行合同约定中,乙方认真履行监理工作职责,有效的实施控制,合理化建议使得工程完成质量优良,节约费用,降低投资,并帮助甲方做好结算审核,审核后工程费用节省的实际数额中提取     %作为奖励监理乙方,奖励率不低于10%不高于20%。

7.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权利义务
7.1.1  甲方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 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乙方承担,
7.1.2  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作住房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设施。及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的工程资料。
7.1.3  甲方应当将授于监理权利以及乙方主要成员的责任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中施工和补充合同中予以明确。
7.1.4 乙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先征得甲方同意。
7.1.5 当甲方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方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同时,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7.2 乙方权利义务
7.2.1 乙方按合同约定派出专职监理人员的名单、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任职、并视监理工程业务的规模、业务繁简匹配相应完善监理服务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配备。如普通型住宅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原则上只委派一到两名现场监理人员。
7.2.2 本合同期内或合同中止时,未征得甲方和相关方面的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合同业务相关的保密资料。
7.2.3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方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作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方停工整改、返工。
7.2.4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理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延期竣工的签认权。
7.2.5 当甲方和承包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可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甲方和承包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证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已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仲裁时或进入司法诉讼程序时,应当提供客观公正的相关事实材料作为佐证。

8. 违约责任
8.1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影响监理的进度,超过合同约定的日期,甲乙双方应当进一步约定合同的延长期。应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8.2  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员过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按损失的经济数额的      %给赔偿,但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赔偿金额=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8.3  乙方对承包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      )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4  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赔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8.5  甲方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承接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乙方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补偿损失。
8.6  甲方如果向乙方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乙方的各种费用支出。甲方应当将影响监理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等及时通知,并提供给乙方。
8.7  甲方应当承担费用为监理人员投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不低于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9.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如若不成,提请主管部门或相关的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仍未达成,双方协商选择仲裁机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向签订合同的所在地申诉。

10. 其  他
10.1 委托的装饰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甲方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甲方实报实销。
10.2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乙方聘用的其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聘用的,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10.3 乙方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方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10.4 乙方对于其编制的文件拥有版权,甲方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该类文件。
10.5 保修期间责任:乙方负责保修期间的监督协调之职。
10.6 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签订,以本合同的附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11 附则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即为生效。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终止合同。擅自终止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监理费全额付款(退款)的违约责任。
 

附件一

监理服务的几种方式
室内装饰监理服务又分为全托式(旁站式)监理服务、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全套节点监理服务及单项监理服务四种方式。

(一)全托式监理服务(旁站式监理)

全托式监理(旁站式监理)是监理服务的第种形式。服务的范围以公共建筑内部空间装修和高档别墅小区为主要服务区域。服务的对象以海归人士、企业总裁、高级白领等装修群体和公共建筑内部空间装修委托方为主。全托式临理(旁站式监理)服务的周期每星期不少于五天,每天在施工现场的监理服务时间不少于4小时。因此,全托式监理(旁站式监理)服务是公共建筑内部空间装饰委托方和高档别墅小区内装修群体较为理想和选择的服务方式之一。

(二)全过程监理服务

全过程监理服务的第二种形式。服务的范围以中、高档星级公寓小区(含旧房翻新)为主要服务区域。服务的对象以白领阶层装修群体为主。全过程监理服务的周期为每二天去一次施工现场,每次在施工现场的监理服务时问不少于1—2小时,全过程监理服务是中、高档星级公寓(含旧房翻新)装修群体选择监理服务的首选方式。

(三)全套节点监理师监理服务

全套节点监理服务的第三种形式。服务的范围和对象与全过程监

理服务的内容相同,所不同的就是在服务内容和时问上的不同。全套节点监理服务的周期为每星期去一~二次施工现场,每次在施工现场的监理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因此,全套节点监理服务是工薪族新居装修群体选择监理服务的方式。

(四)单项监理服务

单项监理是监理服务的第四种形式。服务的范围和服务的对象与伞托式、全过程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对象相同。单项临理服务的内容较多。服务的内容以《室内设计方案》审核、《工程预/决算》审核、装修工程质量检验、住宅验房与收房、室内空气检测与治理等为主。

三、监理服务的操作几种形式

旁站:旁站指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活动。

巡视:巡视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理活动。

平行检查:平行检查指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项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活动。


附件二

现场监理员工作内容

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工地地址:                           

一、工期控制

1.,  控制依据:现场监理根据监理合同工期以及由装饰公司提供的施工进度表,控制施工总工期以及阶段性工期。

2. 控制手段:(1)督促施工人员配备合理,相关材料供应及时(含业主自购的材料),如发现人员配备不足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应立即开具现场监理工作联系单,要求合同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办事,同时该联系单也视作工期可能延期的书面依据。(2)材料到场及时验收。发现材料不符或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及时开具施工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

3. 控制配合:(1)业主自购材料必须及时到位。如对原设计或施工内容等有变更时必须书面通知监理方。(2)按照监理开具的现场监理工作联系单要求,行使业主应尽的合同义务。

二、主材验收

1. 验收依据:合同预算中已明确列明的品牌、等级、型号、规格、环保测试报告等内容。

2. 验收程序:(1)核对品牌、等级、型号、规格。(2)查看包装表观有无破损、缺陷。(3)收集材料合格证书,环保测试报告,施工要求和安装使用说明书。(4)记录好收到的时间、数量、及验收结果。(5)督促施工安装人员做好记录。

三、施工质量监理

1. 监理依据: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DB31/30-2003《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相关施工图纸、预算及施工说明。

2. 监理手段:

事前了解(1)熟悉掌握图纸、预算、施工说明。(2)参加设计现场交底工作。(3)与业主沟通,了解业主想法、要求、回答业主关于该装饰工程的相关问题。(4)对不能达到施工质量的队伍或个别人员,建议业主调换队伍或人员。

事中控制(1)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如图纸与实际发生矛盾时应及时要求业主、设计到场解决。(2)对重点施工人员的技术能力及施工质量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解决。(3)如人员配备不足,材料供应不及时(含业主自购材料)或设计等需要变更时,及时做好书面记录并开具监理工作联系单,要求业主配合解决。

事后验收(1)现场监理员按照施工质量自查表,进行初步验收,经初验合格后,通知公司监理组进行复验,以双重验收制度确保每阶段施工质量达标。

四、现场旁站的内容:

1. 进场:参与现场交底,明确按规范要求的水、电管线的走向、间距。

2. 隐蔽工程:(1)水管试压旁站:按照标准中的要求试压,记录清楚压力是否降落,接头处有无渗漏。(2)防水层施工旁站。控制施工工艺和使用何种防水材料,做到防水材料的合理配比搅拌。

3. 泥木工程:(1)墙地砖铺贴起始旁站。要求开始铺贴前充分知道镶贴工艺、花砖贴在什么地方,铺贴开始时把好接口处理关。(墙地砖铺贴开始时,必须到现场。)(2)浴缸落水安装旁站:严格把好落水位置、接法及接口处理监理关。(3)落水安装旁站:对横排水、新接的给排水管、洗衣机落水、台盆及水槽的落水都要实施旁站。

4. 安装工程:超过3公斤的灯具安装应旁站。固定件的安装应符合规范标准及产品安装要求,并做试吊。吊顶封闭前须检查浴霸等排风管的安装是否到位。

五、现场监理员平行检查的内容:

1.材料进场验收。2.防火、防腐、防锈处理检查验收。3.别墅变更落水位置防水处理后的盛水试验在下道工序施工前结束。4.按照验收标准做好自查自检。自查时应该做好各项检查内容的记录,存在问题的要在验收情况说明中填写具体哪室、哪部位存在什么样的问题,以方便日后复查(各阶段报验时,现场监理员的自查工作应该已经做好并填好了验收记录。强弱电排放及线路查巡(缺线漏排)。

六、其他工作:

1. 

2. 

3.  


业主认可签字:           监理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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